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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3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2年上半年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下,弥勒市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优化供需结构,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改善消费环境,努力培育消费热点。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逐月回落。上半年,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95亿元,同比下降0.9%,较上月下降2个百分点,增速较1-2月份、1-3月份、1-4月分别下降7.6、5、3个百分点。

  

   (二)城乡同步下降。上半年,弥勒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6.53亿,同比下降0.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42亿元,同比下降1.1%。

  (三)餐费收入增速快于商品零售。上半年,弥勒市商品零售43.23亿元,同比下降1.1%;餐饮收入10.72亿元,同比增长0.1%。餐费收入增速快于商品零售1.2个百分点。

  (四)生活必需品需求稳定。上半年,弥勒市限上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织品类、日用品类同比分别增长1.1、8.7、17.9和2.4个百分点。

  (五)升级类和出行类增速放缓。上半年,弥勒市限上通讯器材类、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分别下降5.0%、14.6%。增速较上月分别回落11.7、27.2个百分点。

  二、消费市场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新增动力不足,在库单位增长动力后劲不足。一是截至7月,仅新增入库1家零售企业,批发、住宿、餐饮无新增入库单位,缺乏新增大企业的强势拉动,行业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不牢固。二是在库单位多为传统商贸企业和大个体,转型升级慢,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足,增长动力后劲不足。

  (二)收入不稳定,消费信心不足。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受限,收入下降,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更加谨慎,对升级类商品消费将更加保守,尤其是中低收入消费群体,受就业和收入不稳定影响,家庭支出进一步向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倾斜,减少不必要的升级性消费支出,消费能力明显不足。

  三、促进消费市场运行的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做好限额以上工作。限额以上单位在商贸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推动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深入在库商贸单位进行调研,挖掘行业增长点,着力帮助解决经营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培育成长型企业,加强扶持奖励,鼓励个转企、小升限工作,提升纳入限额以上单位质量和规模,带动消费市场稳定发展。

  (二)抓促销增活力,推动消费稳定增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决策部署,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深挖潜力,积极组织限上商贸企业参加“一部手机逛商圈”、“银政互动 乐购红河”、“彩云消费券”等活动,动员限上商贸企业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有效推动消费稳定增长。二是持续强化品牌经营理念,提高商品档次,培植特色产业,以“名、特、优”实现消费的转型升级,推动线上、线下消费稳增长。

  (三)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扩大消费能力。通过扩大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强城乡居民消费信心,扩大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