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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5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发〔2022〕26号
  • 发布日期
    2022-06-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弥勒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弥勒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评审遴选,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命名龙泽峰等14人为弥勒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传承人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活动,着力培养后继人才,为保护、传承、弘扬弥勒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弥勒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