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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9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1年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发展

   2021年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促进消费潜力稳步释放,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发展。

   一、市场运行总体情况 

  2021年弥勒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60亿元,同比增长5.3%,两年平均增长2.8%。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5.73亿元,增长8.7%。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逐季回落。2021年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60亿元,同比增长5.3%,增速较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分别回落14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3.6个百分点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与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全州平均水平二低二高。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低于个旧市、蒙自市分别是0.1个百分点、0.6个百分点,高于开远市、全州平均水平分别是4.8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 

  (三)批零住餐四行业指标增速逐季回落明显,上升零星。从批发业销售额指标来看:2021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5.2%,增速比一季度上升5.1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12.3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5.2个百分点;从零售业销售额指标来看:2021年全市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一季度回落15.6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2.9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从住宿业营业额指标来看:2021年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4.9%,增速比一季度回落25.8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11.7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上升0.5个百分点;从餐饮业营业额指标来看:2021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4%,增速比一季度回落17.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10.4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 

   二、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城乡市场同步复苏。2021年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4.63亿元,同比增长5.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97亿元,同比增长5.3%。 

  (二)餐费收入与商品零售均保持增长。2021年全市商品零售88.41亿元,同比增长4.2%;餐饮收入21.19亿元,同比增长10.1%。 

  (三)刚需消费平稳增长。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中,2021年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平稳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0%、5.4%、39.2%和6.3%。 

   三、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限额以上单位占比低、发展后劲不足。2021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5.73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5.2%。限额以上单位占社会消费品市场的比重低,对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不足。 

  (二)缺乏大型商贸企业的拉动。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大多数规模偏小,经营能力较弱,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而几家大型的商贸企业增长乏力。 

  (三)零售业态单一,网络销售企业数量少。近年来,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新型零售业态具有巨大的潜力,而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大多保持传统的零售方式,受网络分流影响,客流减少、销售下滑、增速放缓。 

   四、促进消费品市场运行的建议 

  (一)持续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继续落实好支持商贸企业纾困发展的财政税收、奖励奖补等政策,帮助企业稳定经营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的服务消费产业扶持力度,利用好“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引流消费者就近就地消费。 

  (二)加大培育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对纳规企业的质量严格把握,瞄准规模大、运营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重点联系,悉心指导,促进其尽快成长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不断提升全市贸易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欲望。居民收入水平是影响居民消费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促进消费可持续增长的根本动力。要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不断改善民生,充分挖掘和释放消费品市场增长潜力,想方设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让老百姓有钱赚,才敢花钱。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以促进旅游消费市场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