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无
- 发布日期2020-05-18
- 有效性有效
2019年弥勒市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2019年,在弥勒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弥勒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规划的具体实施,充分整合妇女发展的社会资源,有效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经济状况
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398.38亿元,增长7.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0050元,同比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43元,同比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03元,同比增长11 %。全市县域经济平稳向好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妇女健康意识不断提高。2019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73%,比上年下降0.16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7%,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65%,比上年提高0.39个百分点;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100%;妇女参与中等以上强度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4%,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有所下降。2019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36.24%,比上年下降49.31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3.55%,比上年下降1.29个百分点;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率100%;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0.09%,比上年下降0.07个百分点;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为98%,与上年持平。
3.妇女疾病得到进一步预防和控制。2019年妇女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90%,与上年持平;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109例,比上年减少13例,其中:女性36例,比上年减少3例;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1709例,比上年增加103例,其中:女性619例,比上年增加37例;性病年报告例数为589例,比上年减少45例,其中:女性:228例,比上年减少9例;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均为100%。
(二)妇女与教育
1.女性受教育的比重逐步提高。2019年,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99.18%,比上年提高13.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女童巩固率96.37%,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86.02%,比上年提高2.68个百分点;女性青壮年文盲率0.1%,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0.8年,比上年提高0.3年;新增劳动力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11.8年,比上年提高0.3年。
2.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增加。2019年,全市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为1448人,其中女性占40.6%;农民参加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为2131人,其中女性占33.6%;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人数3579人,其中女性占36.4%。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得到保障。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0.77万人,其中女性占36.8%;失业人员人数0.24万人,其中女性占40%;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47%,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新增大学生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65.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2.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2019年,妇女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的合格率99%;技能劳动者中妇女的比例55.39%;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的比例65.9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的比例64.09%,比上年提高13.69个百分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的比例43.32%,比上年提高2.22个百分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的比例50%,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87828人,比上年增加53833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就业率86%。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3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妇女比例28%,比上年提高6.57个百分点;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41.63%,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其中:政协常委中妇女比例44.12%,比上年下降1.59个百分点;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67.86%;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应配备妇女干部数12名;妇女后备干部占后备干部总数的比例37.5%,比上年提高1.14个百分点。
2.法官、律师中女性人数不断增加。全市法官32人,其中女性占50%;律师67人,其中女性占44.8%。
3.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与上年持平。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22.52%,与上年持平;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2.94%,与上年持平;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的比例32.03%,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88万人,其中女性为0.49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妇女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9.37%,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4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1.83万人;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6.2%,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9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0.68万人,比上年增加0.07万人;城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25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0.83万人;城镇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为2.3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到1.16万人。
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月,比上年提高53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3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200元/年/人,比上年提高7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56万人,比上年增加0.36万人,其中女性人数增加了0.18万人。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67%,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82%;安全饮水普及率8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7.8%,比上年下降20.3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3.1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社区妇女之家141个。
(七)妇女与法律
全市设有妇女法律援助机构13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7件,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达90人。
三、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偏低。从2019年监测数据看,各级领导干部中女性的比例逐步提高,但仍然偏低。到2020年难以实现的目标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的比例。
(二)女性就业再就业压力大。由于用人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和相关就业政策不配套等方面的原因,加之一部分失业女性人员本身的综合素质不高,就业竞争力不强、城镇和农村就业不均衡,女性就业压力依然较大。
(二)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不够。家庭暴力仍然难以遏止,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伤害、性侵等案件时有发生;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仍然较难,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好、土地征用较多且产生较大价值的地方,出嫁女上访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和案件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四、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按“规”监测。各指标部门应按照部门统计制度和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妇女规划”指标,把工作做实做牢做细,确保2020年完成规划目标。
(二)加大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内容,为居民开展法制宣传及咨询服务,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增强保护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继续营造妇女依法维权氛围。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生活环境和文化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激发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