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8-0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四措施”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水平,客观真实的反映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弥勒市统计局结合上半年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以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党政决策为指引,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有的放矢,全力推进下半年农业农村统计工作。
一、主动作为,提升数据质量。一是加强学习,从农业农村统计报表制度、指标变化学习入手,强化业务水平,领会制度要领、熟知指标含义,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严把数据审核,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数据上报;三是加强沟通协作,一方面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协作,收集相关信息和农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增强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另一方面加强与乡、村统计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做好统计督导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强化制度,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完善乡镇统计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强化台账建设,完善农业农村统计台账登记、归档制度,并对上半年乡(镇)台账登记情况开展督查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的各项报表制度,结合乡镇统计考核办法,规范日常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布置工作。
三、深化农业“三新”统计,服务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既包括农业的振兴,也包括乡村二三产业的振兴,是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近年来,农业生产形势日新月异,出现了一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进一步深化农业“三新”统计,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到应统尽统,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增加服务对象,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按照省、州统计局要求,深入基层,精选种植和养殖两家农业企业作服务对象,建立“统计服务企业”档案卡(一企一卡),做到数出有据,以点带面,着重从源头上提升数据质量。通过次服务活动,及时掌握了农业企业存在的新问题,新困难,为下一步指导好企业统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