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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州第一位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不断改善民生,有效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州第一位。

  2018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20元, 

  居全州第一位,同比增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