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1-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州第一位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不断改善民生,有效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州第一位。
2018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20元,
居全州第一位,同比增长9.0%。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不断改善民生,有效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州第一位。
2018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20元,
居全州第一位,同比增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