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30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1-7月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2亿元
1-7月,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2亿元,同比增长12.1%,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与全州平均水平持平,与个旧、元阳、绿春、河口一起并列全州第四位,绝对值位列全州第四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3.76亿元,同比增长17.5%,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