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1-4月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亿元
1-4月,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亿元,同比增长12 %,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全州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绝对值位列全州第四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2.36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6%。
1-4月,弥勒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亿元,同比增长12 %,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全州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绝对值位列全州第四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2.36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