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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42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巡检司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31
  • 有效性
    有效

巡检司镇2021年抗震减灾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本次抗震减灾、山洪灾害防御、地质灾害及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旨在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群众的灾害防御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遇到灾害时的自救能力和逃生能力,检验我镇防御预案和防御措施的可行性和实用性,锻炼我镇抢险队伍应急能力,提高各村干部群众和镇属各部门的组织协调配合能力,使干部群众掌握有效的逃生自救技能。

  二、演练内容及任务

  (一)演练内容。模拟突发性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及食品中毒事件,按照《巡检司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弥勒市巡检司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弥勒市巡检司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弥勒市巡检司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巡检司镇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和《弥勒市巡检司镇长冲小组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加强监测,迅速动员,在灾害发生时实施紧急、有序的转移、救助、灾后恢复等过程。具体程序为巡查监测、险情上报、防御会商、应急预案、应急预警、应急避险、人员转移、灾后恢复等。

  (二)演练任务。根据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防御的要求和《巡检司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弥勒市巡检司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弥勒市巡检司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弥勒市巡检司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巡检司镇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和《弥勒市巡检司镇长冲小组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要求,演习从雨情发布到灾害发生至灾害结束,镇属各站所、各村组要协同完成预警、警报、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逃生自救、及时救治受伤群众、抢险受伤人员,直至警报解除。

  三、演练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开始,12:00 结束。

  四、演练地点

  高甸村委会长冲小组。

  五、参加观摩的领导和人员(共39人)

  参加观摩领导和人员(共39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共11人,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各山洪地质灾害点小组干部各1人,(共17人,由林水中心负责通知),各村土地信息员(共11人,由国土中心负责通知)。

  六、参加演练单位和人员、协助单位

  参加演习单位和人员(共87人):巡检司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经济发展办、镇林水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应急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巡检司派出所、巡检司卫生院、巡检司国土资源所(共47人,由党政办负责通知)、高甸村委会人员40人(由高甸村委会负责通知)。

  协助单位:巡检司镇党政办、宣传办、文广中心、巡检司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

 

  (此件删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