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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69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弥应急发〔2020〕27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应急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局各科室:

  根据《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县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分工的通知》,为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现对我局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应急指挥中心: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公路铁路工程建设、农业(农机)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参与其他科室牵头负责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工作。

  (二)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城市燃气等危化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牵头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三)非煤矿山科: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四)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牵头负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参与其他科室牵头负责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消防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参与其他科室牵头负责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上述以外的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由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工作。在事故调查组集体讨论通过事故报告前,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批准,报州局对应科室审核。

  (二)各分管局领导对分管科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工作进行把关。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