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429
- 发布机构弥勒市西三镇
- 文号西政发〔2020〕70号
- 发布日期2020-11-26
- 有效性有效
西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三镇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西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三镇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现将《西三镇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西三镇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西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西三镇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是生态资源的天敌,是捍卫森林资源安全的对手,其危害性大、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州、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真正做到保护生态效益、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森林面积广,防火任务重,森林火灾易发等实际,特制定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组织,分工协作,有效控制和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力求“打早、灭小、灭了”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
二、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指挥系统由一线指挥员、前线指挥部、总指挥部三部分组成。
一线指挥员:由先期到达的乡镇最高职位领导、扑火队长和村主要领导干部担任。地点:火灾发生地。
前线指挥部:由镇具体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林业站站长组成。地点:距离火场较近,便于掌握火情动态和调集扑火队伍的地方。
总指挥部:由镇主要负责人、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要求:三线指挥系统要保证联络畅通。一、二线指挥要安排好向导。
一线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和前线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随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情况。
前线指挥部: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火情;根据一线火情报告和当时天气、地形、扑火力量等情况调配扑火人员;根据火情变化果断处置,解救被困人员和财产,做好涉险人员疏散。
总指挥部:根据前线报告的情况及时组织扑火力量;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动态;负责运输、通讯、物资供给、伤员救护等后勤保障;负责信息发布。
三、调集扑火队伍的原则和步骤
调集扑火队伍的原则:先近后远;先调集半专业扑火队、机关干部及职工,后召集人民群众的原则。
调集步骤:
第一梯队:发生地村义务扑火队、应急小分队、党员、村组干部、各类代表及青壮年群众。
第二梯队:镇半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镇直机关干部职工。
第三梯队:其他村义务扑火队。
第四梯队: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的扑火队。
四、确保发生森林火情、火警时信息畅通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大麦地瞭望台、戈西、凤凰、者衣等管护点要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要保持24小时开手机,确保防火期间信息畅通,切实提高发生森林火灾时的扑火效率,西三电信部门若发现通讯不畅时应迅速处理,以免耽误和延长扑火时间。
五、后勤保障措施
森林防火期间,各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和防火车辆要随时待命,遇有火情,所有人员到岗到位,保证通讯畅通,准确传递信息;根据火场需要及时调派扑火力量、调运扑火工具等扑火物资及时送到火灾现场。
六、扑救森林火灾原则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都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二)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小组干部和护林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并组织应急扑火队伍上山扑火,禁止组织老弱病残、孕妇、小学生上山扑火。
(三)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将发生森林火灾的时间、地点、火势、火场情况、扑火力量等及时准确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不允许越级上报。
(四)镇森林防火半专业扑火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火场扑火,指挥人员要认真了解火场动态、扑火力量、火场地形、火势变化等,及时制定正确的临时性扑救方案。
(五)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掌握地形、风向,利用好扑火工具,扑火时机,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轮流上阵扑火,严禁逆风扑火,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我镇各村(居)民委员会之间、与我镇西一、弥阳镇和石林县接壤的村委会,无论火情发生在哪一方界线内,谁先发现谁先组织人员上山扑火,并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不允许视而不见,坐视不理等现象的发生。
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在我镇辖区内违规用火引发的火情、火点、火警等火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制止或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报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各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知情人员要积极协助火情、火点、火警的调查处理工作,使火灾肇事者及时受到严厉打击和应有的处罚。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值班电话:0873-306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