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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02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2021年【第1号】
  • 发布日期
    2021-01-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公告

弥勒市红星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干冲洗选厂尾矿库2013年至今长期处于停止运行状态,该库《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红)FM安许证字〔2009〕W017)已过期,库区洗矿设施、设备已拆除,现场无人值守。2020年5月26日,红河州应急管理局聘请昆明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对弥勒市红星矿业有限公司干冲洗选厂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并制作了《安全检查意见书》,建议闭库。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弥)应急责改〔2021〕非煤1号。因你公司无人值守,多次电话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法定代表人电话答复其拒绝在文书上签字,也不实施闭库。现就你公司干冲洗选厂尾矿库相关事宜进行公告送达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请你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前到我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实施闭库。

  二、若你公司2021年1月15日前未到我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也未及时实施闭库,我局将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提请弥勒市人民政府对你公司干冲洗选厂尾矿库实施闭库或销库,并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取你公司未来申请退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

  联系电话: 0873-6163501

  特此公告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