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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
    东山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9
  • 有效性
    有效

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山镇2020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办)中心所,有关单位:

  《东山镇2020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19日

 

东山镇2020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林木,给人民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损失。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组织实施

  (一)领导机构

  成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指挥、协调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何元华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林业副镇长王云、镇林业站站长张延飞、普龙林场场长蒋荣军、洛那林场场长杨勇任副指挥长,镇相关单位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东山镇林业站,由张延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

  党政办:组织运输车辆对扑火工具及人员进行运输,根据指挥所指挥,负责组织火灾发生地周边村委会、小组应急扑火队伍参与扑救,并负责后勤保障。

  林业站: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人员的组织、扑火器具调集、日常储备及维护。

  各村委会、村小组:组织村委会、村小组应急扑火队协助镇森林消防专业队扑火,负责余火的清理,看守火场,确保火场无烟、无火、不会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扑救现场。

  武装部: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对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学校:配合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教育工作,在学校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防火课,出一期黑板报,写一篇作文,一条防火标语,一封家长信)落实宣传教育活动。

  二、火情报告制度

  森林火情监控主要由各村委会、各看守点护林员负责,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和各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测。一旦发现火情,各村委会、看守点护林员要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汇报,并汇报清楚起火地点、火势情况、植被、坡度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也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汇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值班人员归口统一上报,严禁越级上报。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值班制度。镇、村两级防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脱岗、漏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防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

  (三)在森林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源不论何种原因,林业站、村委会、村小组都应严肃查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村委会、村小组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的管理,落实监护人责任制。

  (五)做好防火期间火源管理工作,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加强林区管理。

  (六)做好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七)结合我镇实际,积极组建扑救队伍,镇人民政府组建一支15人的专业扑火队、53人的应急扑火队,同时由镇武装部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扑火预备队。各村委会、村小组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及时进行扑救。

  四、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原则。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程的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越来越重。根据我镇森林资源的分布,气候类型和行政区划,在以预防为主的基础上,对我镇辖区内发生的一切森林草原火灾,要采取“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努力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我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专群结合”的工作思路。坚决杜绝人员伤亡,避免和减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是一项危险性大的工作,在指挥灭火中,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当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为避免指挥混乱,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和人员伤亡,必须严格按照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制定的扑火预案组织实施扑救,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指挥扑火,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迅速组织扑救的前提下,镇、村、组负责人立即建立前线和后线指挥组,前线指挥长立即制定扑火措施,不得盲目组织人员上山扑火,并将扑救情况及时反馈给后线指挥长,后线指挥长应该做好前线扑火的一切后勤保障工作,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

  五、火灾资金及物资管理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资金和物资由镇林业站专人负责管理和采购,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用到实处。

  六、善后处理工作

  清理火场。扑灭火灾后,根据火场面积大小,各级指挥机构应指定负责人带队,彻底清理余火,坚守24小时或更长时间,经检查验收,确定无复燃条件后才可以撤离火场。

  测定损失。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后,镇林业站技术人员要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预算,填报火灾情况汇报表和书写森林草原火灾情况报告,查处肇事者,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写出书面报告,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