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弥阳街道
- 文号弥发〔2019〕153号
- 发布日期2019-07-31
- 有效性有效
中共弥阳镇委员会 弥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弥阳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央和省州市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镇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弥阳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主 任:董玉梅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张剑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张 郁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雷云海 镇党委副书记
陈 霖 镇党委副书记、弥阳派出所所长
达永峰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吴 冕 副镇长、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戚永福 副镇长
严凤花 副镇长
余祖欣 副镇长
蒋思涵 副镇长
陈石纯 副镇长
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鲁 霞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段云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黄 宁 镇党政办主任
阎永刚 吉山派出所所长
付岚缇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杨丽娟 镇城镇建设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黄 云 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萍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春艳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张金红 镇应急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杨 伟 镇财政所所长
张 辉 镇农机、农科站站长
周志高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主任
刘鸿光 镇民政所所长
罗金辉 镇生态环境监督站站长
李 清 镇企业办主任
姬佳妤 镇人大秘书、科协专干
杨 维 镇团委书记
曾俊梅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施 建 镇武装部副部长
普建琼 镇民族宗教专干
李炳忠 弥阳中心校校长
徐洪祥 弥阳自然资源所所长
万志鹏 弥阳司法所所长
赵建华 弥阳供电所所长
姚迎辉 弥阳卫生院院长
徐思敏 弥阳供销社董事长
赵学东 弥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段成友 弥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
驻弥阳(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人
各社区、村委会 书记、主任
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镇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应急救援分队、镇土专分队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的防治和一般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吴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应急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张金红担任。负责督促落实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镇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镇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社区、村委会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镇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按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执行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鲁 霞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 指 挥 长:刘鸿光 镇民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武装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弥阳派出所、吉山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城镇建设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镇应急服务中心、镇交通管理所、镇生态环境监督站、镇农机农科站、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应急救援分队、镇土专分队、镇统计站、镇团委、镇红十字会、弥阳中心校、弥阳自然资源所、弥阳司法所、弥阳卫生院、弥阳供销社、弥阳供电所、弥阳市场监管理所、弥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弥阳(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社区、村委会。
主要职责: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配合省州市地震局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提出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应急救援分队和上一级应急救援队伍的需求计划;向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政党委、政府及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镇防震应急办公室在镇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黄宁兼任,副主任由镇民政所所长刘鸿光兼任;下设镇抗震救灾办公室在镇应急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张金红兼任;下设镇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镇城镇建设办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城镇建设办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杨丽娟担任。
(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指 挥 长:周志高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主任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武装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弥阳派出所、吉山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城镇建设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镇应急服务中心、镇交通管理所、镇应急救援队、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土专分队、镇森林扑火队、镇生态环境监督站、镇农机农科站、弥阳中心校、弥阳自然资源所、弥阳司法所、弥阳卫生院、弥阳供电所、驻弥阳(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涉林(社区、村委会)。
主要职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应急救援分队、镇土专分队和上级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及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主任周志高兼任。
(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戚永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黄 云 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武装部、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弥阳派出所、吉山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城镇建设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应急服务中心、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监督站、镇农机农科站、镇交通管理所、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应急救援分队、镇土专分队、弥阳中心校、弥阳自然资源所、弥阳卫生院、弥阳供电所、弥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弥阳(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各(社区、村委会)。
主要职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一般及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一般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及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主任黄云兼任,负责指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戚永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徐洪祥 弥阳自然资源所所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武装部、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弥阳派出所、吉山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城镇建设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镇应急服务中心、镇交通管理所、镇生态环境监督站、镇农机农科站、镇应急救援分队、镇土专分队、弥阳中心校、弥阳自然资源所、弥阳司法所、弥阳卫生院、弥阳供电所、弥阳市场监管理所、弥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弥阳(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社区、村委会)。
主要职责: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做好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做好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州市专家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出镇民兵应急分队、镇应急救援分队和上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小型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弥阳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弥阳自然资源所所长徐洪祥兼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并报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镇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在另行发文。
中共弥阳镇委员会
弥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