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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监局
  • 文号
    弥安监发〔2018〕55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 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 激励暂行办法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云安监管〔2018〕13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暂行办法》(云安监管〔2018〕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各乡镇安监站和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收集及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二、请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实施情况和拟纳入州级、省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激励的相关审批表等材料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李佳霖,联系电话(传真):6163499,邮箱:1531618655@qq.com。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