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2-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首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要求,弥勒市安委办结合实际,制定弥勒市开展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下简称“宪法·安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推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于11月底启动全市“宪法·安法”宣传周活动。12月5日,市安委办联合弥阳镇政府、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及市公安局等部门,以2018年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内容,结合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实际,在弥阳镇佛城商都门口组织开展“宪法·安法” 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常识宣传资料,同时,联合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向群众近距离、面对面的提供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活动期间,深入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为宪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同宣传《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法规制度实践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矿山、危化、建筑、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规章,充分展示安全生产法的实践成果,介绍我市安全生产法治进展成效,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发放防尘、地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常识宣传资料,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努力使社会公众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执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采取在人员密集场所、交通主干道、村镇(社区)、服务窗口等重点场所,利用宣传栏、灯杆、LED大屏、门厅、宣传架等公共设施,大量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制作宣传板报、专栏,播放宪法安法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安法”宣传教育,共有50756人参加活动,出动车辆224车次,发放宣传资料78200份,摆放宣传展板136块。组织开展国旗下宣讲教育246校次、班队会1259班次、校园广播246校次、电子白板560课时、专栏305版、黑板报1432期、悬挂LED大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96次、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769条、宣传图片837张。全市“宪法·安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