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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强化三条举措,抓牢抓实岁头年尾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以来,弥勒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1至12月份,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工矿商贸事故31起, 去年同期26起 , 同比起数上升19.23% ; 死亡32人 , 去年同期死亡28人 , 同比死亡人数上升14.29%,直接经济损失(工矿商贸)436万元,去年同期80万元,同比上升445%。总体来看,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还很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较大幅度上升趋势,特别在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反映出全市防范事故的根基还不够牢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该市强化三条举措,认真抓牢抓实岁头年尾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保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压牢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市政府各副市长要督促各分管部门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应急防范工作做在前面,确保春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二是结合岁头年尾全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全面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爆、电力、建筑工地、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工作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面加强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督查,以高强度、高频次督查为抓手,推动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市安监局 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