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监局
- 文号弥安发〔2018〕22号
- 发布日期2018-11-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州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红安发电〔2018〕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