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监局
- 文号弥安办发〔2018〕103号
- 发布日期2018-11-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11月28日零时41分,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的爆炸起火事故,经公安消防现场搜救确认,目前有22人死亡,22名伤者已分别送往河北北方学院第一医院和251等医院救治。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过火大货车38辆、小型车12辆。现场搜救工作和事故原因调查仍在紧张进行中,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副部长付建华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据最新通报,事故原因或为货运槽车内装运的化学物质爆炸,继而引发连锁反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开展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检查运输过程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可燃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施工、检维修作业环节。
二、重点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是否清晰,是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贯彻执行《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情况。特别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执行情况。
(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是否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和各岗位。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三)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有效维护和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与控制仪表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特种设施设备是否有效检测和运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四)危险爆炸物品的安全整治情况。涉及燃气管道、城市燃气、易制毒化学物品、民爆物品等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安全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涉及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对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可燃性粉尘的作业场所是否全面排查,涉及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尘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装置、设施是否经过正规设计,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运输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运输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安全监督和管理。
(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
(八)企业反“三违”的情况。企业是否对包括维修岗位、装卸岗位、其他辅助工岗位在内的全体职工和外来作业、施工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应知应会、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有“三违”行为等。
(九)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十)打击非法违法的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证照是否有效齐全、是否存在非法运输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停放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行动,特别要针对我市无证经营成品油问题突出方面,要巩固前一阶段整治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大整治取缔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和危化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将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首先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每月25日前报当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纸质备案。
(二)加强督导,力求实效。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暗访、抽查、互查、突击检查、专家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重点抽查企业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和重点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措施,严格标准。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持续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务必牵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刻认识事故教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逐户排查突出问题和产生的原因,下定决心、综合施策,坚决整改和防范到位,保一方平安。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抓紧改进完善。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业园区、市交通运输局(含市道路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农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请于2018年12月1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卢红利,6163500,邮箱mlsawb2016@126.com。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