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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9-163018-80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有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红河州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弥勒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履职尽责,依法科学决策,带领全局上下深化法治建设实践,加快推进全局法治税务建设。现将一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视频会议全员培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带领税务干部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系列活动。

  同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照工作要点,落实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入落实“六化”措施,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引擎干好税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发挥税收基础职能。弥勒市税务局2021年以来扎实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深入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全面摸清征管税源底数,扎实推进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科学分析经济税收形势、税源结构变化和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研究提出合理的税收征管建议。充分利用收入监测系统,对组织收入工作进行全流程、全维度的监控和预警,加强烟草、房地产、金融、建安、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监管,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政策调整和税源变化等情况。同时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1年税费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将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发挥效益。

  (二)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要求,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扩大网上办税覆盖面。以“人员集成”为核心,进一步整合资料,精简流程,压缩不动产办税时限,确保纳税人“只进一扇门、交一套资料、最多跑一次”。运用“智能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接收数据全流程自动处理,全程留痕、结果反馈、闭环管理,实现多证整合、数据同步。进一步优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大力推行免办、即办,有效提高了注销办理效率。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要求流程和时限,精简资料为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并且强化部门沟通,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向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宣传。二是根据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增配办税服务厅导税人员,进一步做好办税缴费引导服务,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推出容缺办理,适应疫情期间企业涉税事项办理需求。三是大力开展“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设备、一部手机办税费、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有效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四是为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征管服务举措,帮助办理税款,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QQ群等方式向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宣传延期申报、延期缴纳“双延”政策,及时跟进“双延”工作进度,全力帮助纳税人减轻办税负担,缓解资金压力,助力复工复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要求,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集中清理等工作。2021年开展了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为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对2019年以来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开展清理。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对照清理范围,清理内容,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24件增量文件和存量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切实发挥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2021年全年共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开展了会前学法、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集体审议调整了市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制发了《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弥勒税办发〔2021〕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督办工作办法》(弥勒税办发〔2021〕5号)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末尾发言”制度;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要求,2021年共召开局党委会议23次,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1年以来弥勒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六稳”“六保”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增值税、所得税和财行税改革,严格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预缴增值税等政策,精准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切实做好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持续加强财产和行为税和社保非税的征管,强化创新提升征管质效,积极推行实名办税,加强金三信息系统应用,大力推进管户迁移调整,确保征管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运行体制机制,规范风险管理流程,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风险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专业优势,积极协调处理政策争议风险点,强化跨区域风险监控。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调整市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做好日常行政执法数据公示,2021年度内已发布公示执法信息数据900余条。积极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2021年先后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弥勒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围办税服务厅应急工作预案》等有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对外公布纳税服务投诉电话,做好12366纳税服务投诉工单和其他渠道投诉的及时处理。2021年共及时处理各类型纳税服务投诉7起,确保了纳税人和缴费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2021年重点推动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格局。严格执行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落实“1+1+5+N”总体框架,结合市局实际,研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权责分工,梳理14个内设机构及7个派出机构监督责任清单223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上级监督更有力、同级监督更直接、下级监督更广泛、外部监督更有效、各方监督更协同、运行机制更顺畅。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2021年通过把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码上监督”、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深入23户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明察暗访,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查找不足、深挖漏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5个方面25条具体要求,发挥纪检机构专责监督作用,强有力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落地见效。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2021年接受了州局对我局开展的三项督查审计。按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组织开展疑点数据核查,认真复核取证单内容,及时客观地对审计意见书进行反馈。对查实的问题认真按时完成整改。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2021年对税收执法督察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过错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全年共对9人次进行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8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五)强化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配合。及时根据市政务服务局下发的各项工作,完善对194项政务服务事项的逐项补充完善。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发布监管动态14条,监管曝光8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税收共治,深化数据应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畅通获取第三方信息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动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努力推进税收共治机制建设。力促涉税信息的有效利用,提升弥勒整体征管质效。通过外部数据交换,发现和补正管理漏洞,增强数据有效性;加强对重大项目数据的分析运用,跟进大项目施工方管理;利用从外部门获取的信息实现税源的源泉控管服务,掌握纳税人土地税源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情况、房屋销售情况,确保征税依据充分,方便纳税人便捷办税。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市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领导班子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安排部署,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始终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坚持实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效用。2021年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学法6次。同时丰富法治学习渠道,结合实际和工作抓好新录用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体干部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党建、法治培训学习活动,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税收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了《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抓实税收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税收普法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融合。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要求,以“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安排干部深入研究国家税务总局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及时抓好细化落实,第一时间让纳税人享受政策“直达”。同时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办好惠民实事为切入点,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的税务干部,组建税收宣传服务队,走进民营企业,送服务送政策。2021年通过开展面向税务人员和面向社会公众两个维度的税收普法工作,全年共计举行各类普法培训18次(参与人次1700余人),法治讲座2场,发布普法微信290余条,发布客户端普发信息14条。同时持续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法治三微”文化作品征集选送工作,上报法制类参赛微视频1个。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定不移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

  二是持续加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以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主要任务,持续加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探索税费征管新途径、新模式,认真梳理各税费种征收环节,改革固有思路方式,形成更加高效的新途径、新举措,构建新格局。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放在和加强税收征管同等重要的地位,无条件服从“放管服”改革,放到位,管到位,服务到位,简化流程放管结合,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深入加强智慧税务建设,努力实现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目标。

  三是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约束制度,规范、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稳妥推进“首违不罚”,建立“容错”机制。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督办落实和跟踪问效。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