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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9-163040-24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税务局“三保障”助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顺利推广

为有效落实弥勒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弥勒市税务局从“宣传、组织、辅导”等三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助力弥勒市顺利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第一,宣传保障。通过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向纳税人宣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便利与优势,引导广大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奠定群众基础。

第二,组织保障。从后勤、设备、分工、培训等发面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组织保障工作,特别是在省、州局培训的基础上,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再开展集中讲解、模拟演练、自我学习等深入有效的培训,确保能熟练掌握系统功能、业务操作。

第三,辅导保障。加强办税服务厅导税与辅导,辅导纳税人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各个工作环节,并对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纳税人端使用及管理、红字发票开具等流程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纳税人能自主使用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