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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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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税务局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96万
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来,弥勒市税务局积极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一是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认真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二是及时对先进制造业、搞研发的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三是认真辅导企业办理留抵退税,从大厅窗口受理录入、管理部门初核、政策部门复核、退税部门审核、局长审批这五个环节全程跟踪推进,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完成退税。截至8月,弥勒市首笔增值税留抵退税落地,为符合条件的7户企业进行留抵退税,退税金额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