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812-70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5-17
- 有效性有效
我市完成对弥勒市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为合理补偿药品零差率后试点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及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日前,我市出台政策,对弥勒市中医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6项,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10项医疗服务项目作了提高,降低了利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项目6项。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于2018年5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