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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812-70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5-17
  • 有效性
    有效

我市完成对弥勒市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为合理补偿药品零差率后试点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及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日前,我市出台政策,对弥勒市中医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6项,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10项医疗服务项目作了提高,降低了利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项目6项。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于2018年5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