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05-80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6-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4号(总第251号)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4号(总第251号)
弥勒市能源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6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4日至3月22日,对弥勒市能源局(以下简称“市能源局”)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能源局于2023年1月组建,2月挂牌成立,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管理行政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和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及煤炭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规划科)、煤炭行业管理科、新能源油气科、电力运行科4个科室;下设局机关统一财务核算的1个事业单位,即弥勒市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单位于2023年6月建账核算账务。至2023年年末,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7人;实有13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5人;退休人员5人。车改后市能源局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为0。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2023年资产合计308.1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8.82万元,其他应收款28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34万元);负债合计298.81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297.82万元,应付职工薪酬0.89万元,应缴财政款0.03万元,其他应交税费0.07万元);净资产合计9.35万元(累计盈余)。
2.收支结余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36.79万元;本年支出3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9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年末无结余。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支出,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合计0.75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据市能源局账面反映:2023年7月弥勒市发改局无偿划入固定资产10.38万元,2023年6-12月市能源局购置固定资产4.39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4.77万元。固定资产的采购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程序、手续基本齐备。
(四)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23年非税收入合计49.63万元,其中:罚没收入49.53万元,利息收入0.1万元,本年缴入市本级国库49.6万元,2024年1月9日缴入本级国库0.03万元。
(五)项目管理情况
2023年市能源局项目资金182万元,经延伸审计,资金已全部拨付并支出,基本发挥了资金效益。
(六)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弥勒市能源局提供的《中共弥勒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弥勒市能源局作风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十九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具体管理办法有《弥勒市能源局预算管理办法》《弥勒市能源局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能源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能源局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能源局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能源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能源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
(七)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情况
根据市能源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反映,弥勒市能源局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
(八)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能源局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机构,深入全市13户企业助企纾困,2023年推进在建电网项目7个批次78个单项,完成公共充电桩492个,招商引资完成省外到位资金19.01亿元,下拨项目资金152万元助力能源供保。
(九)党费管理使用情况
市能源局党支部于2023年10月成立并开始收取党费,收取的党费已全部上缴市直机关工委,无支出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能源局提供的会计资料记录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单位存在使用日常公用经费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及固定资产未入账,虚增当期支出的情况,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用日常公用经费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金额1 705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28 000元,虚增当期支出28 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单位用日常公用经费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金额1 705元问题,要求市能源局及时进行清退处理;对固定资产未入账28 000元,虚增当期支出28 000元问题,要求市能源局作账务调整。对市能源局提出严格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规范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及日常核算工作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能源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市农科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6月10日,市能源局已完成上述二个问题的审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