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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8-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5号(总第252号)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至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8月20日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至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8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20日,对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至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弥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等职能。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内设8个科室,15个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下设行政执法大队和3个事业单位。2023年末,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93人,事业13人,工勤11人;实有111人,其中:行政86人,事业14人,工勤11人;退休90人,协管员50人,遗属人员9人。车改后市监管局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2年至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预算数合计476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批复预算数4200.73万元,调整追加预算数551.12万元。其他收入全年预算数10万元。
决算报表反映: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年初结转结余0.07万元,2022年至2023年部门总收入477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1.86万元,其他收入20.29万元;总支出477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0.24万元,项目支出281.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5.57万元,比上年下降3.41%;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长34.87%;2022年会议费支出0.93万元,比上年增长18.66%;2023年会议费支出0.80万元,比上年下降13.98%;2022年培训费支出0.65万元,比上年下降57.0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2023年培训费支出10.36万元,比上年增长1,493.85%,主要是处置突发事件导致支出增加。
(四)项目管理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任务,或根据工作实际,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进入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安排财政资金,按实施方案及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年初市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1741.66万元,2023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709.46万元;2022年年初无形资产0.76万元,2023年年末无形资产0.76万元。经审计,资产购置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程序、手续齐备;资产核销手续符合相关规定。
(六)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弥勒市审计局对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反映存在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整改。
(七)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22年非税收入合计337.03万元(含上年结转3.03万元),本年缴入本级国库333.8万元,年末余额3.23万元;2023年非税收入合计268.93万元(含年初结转数3.23万元),本年缴入本级国库268.92万元。年末余额0.01万元,已于2024年1月缴入本级国库。
(八)往来款项清理情况。
2022年年末市市场监管局“其他应付款”余额1594.17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1572.39万元;2023年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1591.98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1572.39万元。审计期间已做清理。
(九)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制度可操作性强,并得到较好执行。
(十)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至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大环境”。
(十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一日办结”“零成本”,深化“政银”合作,开启“三千计划”“惠懂你”“积业快贷”等行动,畅通“12315”“12345”等举报投诉渠道,全力落实“接诉即办”快速处置机制,成功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8家。
(十二)党费管理使用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执行,审计未发现截留、挪用等问题。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其预算执行符合我国《预算法》的规定;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记录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单位存在结余资金未缴国库、违规报销差旅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未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等情况,市场监管局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未缴国库,金额19938元。
(二)违规报销差旅费1399元。
(三)违规公务接待4次,涉及金额1628元。
(四)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118.06元未纳入单位收入管理。
(五)收回个人缴纳伙食费未冲减原列支出32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结余资金19938元未缴国库和违规报销差旅费1399元问题,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及时上缴财政;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118.06元未纳入单位收入管理和收回个人缴纳伙食费未冲减原列支出3200元,要求市能源局做账务调整。对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单位往来款项和其他收入的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弥勒市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单位差旅费报销和公务接待工作及重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8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上述五个问题的审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