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17-49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0-09
- 有效性有效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 2022年 10月10日起对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姜有文同志任期(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5日。
邮政编码:652300 联系地址:弥勒市审计局
邮箱地址:mlxsjj@163.com 联系电话:0873-6122429
审计组长:徐海春
审计组员:吴丽梅、徐秋雁、李云、孔令果、王静梅。
审计组电话: 13608739546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