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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017-49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09
  • 有效性
    有效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 2022年 10月10日起对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姜有文同志任期(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5日。

  邮政编码:652300     联系地址:弥勒市审计局

  邮箱地址:mlxsjj@163.com    联系电话:0873-6122429

  审计组长:徐海春

  审计组员:吴丽梅、徐秋雁、李云、孔令果、王静梅。

  审计组电话: 13608739546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