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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1-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3号总第233号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2月23日至4月15日,弥勒市审计局对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对市住建局下属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市住建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职能部门,承担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人防管理等职能。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等7个科室,下属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12个财务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等3个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企业。2021年末,人员编制91人;实有87人;退休50人;聘用人员177人。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2021年弥勒市财政局下达市住建局预算总额24 274.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 906万元),实际收入74 160.90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4 274.31万元,调整追加预算49 886.59万元。
市住建局2021年决算报表反映市住建局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27 728.84万元(已扣除上缴2020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部门总收入74 260.96万元(含非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1 86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 595.23万元,项目支出78 268.08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20 126.49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35.60万元,比上年下降6.9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13万元,比上年下降5.45%;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比上年下降32.14%;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会议费支出1.16万元,比上年增长29.49%,增长原因主要是年内召开城市更新现场会议等。
培训费支出3.83万元,比上年下降68.13%。
(四)预算资金绩效情况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49个小区,115幢住宅楼,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0.77万平方米,目前,49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3个片区2 391户,目前已完成2个片区38户功能性改造;道路建设项目完成断头路4条,提升改造4个路段,城北7条路已完工并达到通车条件;2020-2021年新建公厕2座,改造提升公厕二十余座,新建洗手设施108座,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项目管理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项目,由所属业务科室负责立项、申报,经批复列入部门项目库,获得上级补助资金,依照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六)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购置固定资产90.38万元,划拨、核销资产1 660万元,资产购置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程序、手续齐备;资产核销、划拨手续符合相关规定;能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支付财政资金,财务手续基本齐备。
(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绩效情况。
市住建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程序合规。加强计算机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保密计算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严格遵守密来密往等相关要求。2021年采购数据专线支出1.33万元。
(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收到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 968.96万元,资金做到按工程进度付款。截至2021年末,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80万元,人防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30万元未发生资金支付,留存账面。
(九)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弥勒市审计局对市住建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提出问题市住建局已作整改。
(十)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21年非税收入合计37 169.87万元(含上年结转0.18万元),当年缴入市本级国库36 990.13万元,2022年4月20日止缴入市本级国库179.74万元。
(十一)往来款项清理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主要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年初余额29 411.14万元,2021年贷方发生8 761.64万元,借方发生17 686.79万元,年末余额20 485.99万元。审计期间已作清理。
(十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的重大政策落实工作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和开展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危房改造和城乡公厕、洗手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
(十三)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在市政服务大厅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办结111件,无超时办件情况;简化获得用水报装流程,免办理手续费,2021年共办理8家企业;继续执行城市道路占道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降低30%减税降费政策,优化了弥勒市营商环境。
(十四)党费管理使用情况
市住建局党总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执行,核定党员党费缴费基数,设立党费日,安排专人收存、上缴。2021年,市住建局党总支累计收缴党费2.99万元,审计未发现截留、挪用等问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其预算执行基本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单位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内因追加补助经费,造成年初预算数与年末决算数差异较大,一定程度影响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及约束力。市住建局还存在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银行账号未及时清理,下属国有企业未依规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营业成本核算不实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 648 245.20元。
2.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结转资产255 667 393.70元。
3.棚户区改造资金13 687 000元支付进度缓慢。
4.挪用省级公厕补助资金843 136元用于局机关办公大楼厕所改造。
5.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司未依规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6.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司营业成本核算不真实。
四、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市本级财政;对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结转资产问题,要求按规定估价入账,并对类似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棚户区改造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问题,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绩效;对挪用省级公厕补助资金用于局机关办公大楼厕所改造问题,要求将挪用省级公厕补助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司未依规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营业成本核算不真实问题移送弥勒市财政局依法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市住建局: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处理处置有关政策规定,重视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的清理,对单位长期结转的往来款项余额和长期无资金往来业务的银行账号,应认真核实,及时清理处置;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用出实效;三是应按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定期组织清理“在建工程”,减少“在建工程”存量,充分体现各项目投入资金绩效和成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住建局对此次审计存在问题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已全部整改,采纳了审计中提出的建议,并将审计整改结果进行了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