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18-29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2-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4号总第233号
弥勒市林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弥勒市审计局2022年5-6月,对市林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草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市人民政府综合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生态修复保护、造林绿化、森林防火、风沙荒漠治理、森林灾害防治等职能。
2021年决算报表反映,年初结转结余5 578.85万元,部门总收入9 152.56万元(含其他收入112.94万元),总支出12 801.34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 930.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林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拨14 974 492.87元;
(二)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79 851.75元;
(三)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涉及结余资金6 308.24元;
(四)竹园林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8 777元;
(五)竹园林场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一)严格执行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处理处置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单位长期结转的往来款项和无资金业务发生银行账户的清理、清查,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确保单位债权债务的真实、合规;(二)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财务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项目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并发挥实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弥勒市林草局及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