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03-7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2-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1号总第248号
弥勒市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自2023年2月至3月,对弥勒市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弥勒市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全市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数为113个,财政全供养人数8911人(含离休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双渠道退休人员)。全市编制部门预算单位数102个,其中:市级90个(含垂直管理单位6个),乡镇政府机构、站所共12个。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市财政局基本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预算,基本保障了工资、机构运转、民生、重点领域等支出需求,年终总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收支平衡。市级各部门(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跟政策决策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各项社会事业项目资金逐点发力,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市财政局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全省部门决算工作要求,已经完成2022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报表填制说明、分析报告、报表附注和总结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率过高,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未按规定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1,000万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相差较大。
(四)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未按规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缴入国库,涉及金额399.34万元。
(五)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682.4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二)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及时编制报送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三)加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及时分配下达并督促单位管理使用、关注绩效。
(四)加强非税收入缴库管理,准确反映出非税收入的类款项明细。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弥勒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已经整改完毕,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
弥勒市审计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