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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032-06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医药保健孵化园建设项目(生活区)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示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2号总第212号 

  弥勒市医药保健孵化园建设项目(生活区)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〇〇年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弥勒医药保健孵化园建设项目(生活区)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是经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弥勒市弥勒医药保健孵化园工程项目投资备案证》(弥发改〔2016〕0033号)登记备案建设用地136.36亩(含预留用地40.85亩),总建筑面积72 545㎡。建设内容包含标准厂房、研发中心、办公、后勤服务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3 298.68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本次审计范围为生活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该项目2017227日开工,2018511日竣工 

  建设地点:弥勒市工业园区星田工业区内 

  建设单位: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通过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现场审计,审计核实工程结算价43 519 877.28元,该项目送审工程结算价53 198 383.72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9 678 506.44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本项目基本按批复和设计完成了建设内容,项目在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工程施工招投标等方面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但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项目变更过程中相关手续及资料不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9 678 506.44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弥勒市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如下审计决定: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9 678 506.44元予以核减,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对多计工程价款9 678 506.44元依法进行整改。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工程结算价的审核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对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变化,相关单位应及时按建设程序进行确认、审批。 

  )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认真查验隐蔽工程、做好变更及工程量复核,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六、整改情况 

  截至2020219日,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已经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