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32-72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7-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弥勒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4号总第214号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弥勒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对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的弥勒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弥勒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是根据《云南省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7〕1663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林业有害生物提升工程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项目管理的通知》(云林森防[2017]11号),以及《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林业局关于弥勒市、河口县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红发改农经[2018]96号),提升弥勒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由市林草局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弥勒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共计支出资金503 000元,其中:项目建设方案设计费支出5 000元,采购所需的设施设备相关支出498 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林业和草原局能较好履行职责,按照项目立项和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为提高弥勒市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监测范围和监测能力,提升弥勒市防范外来入侵生物能力,满足新形势下保护森林生态安全需要,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发生,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二、审计建议
加强对弥勒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提高监测设备的运用技能,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设备充分发挥效能。
弥勒市审计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