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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010-88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东山镇舍木村委会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11号总第221号

 

弥勒市东山镇舍木村委会2018年扶持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弥勒市东山镇舍木村委会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集镇农贸市场交易场所棚6个,总建筑面积2 338.1平方米,钢架结构,铝板瓦屋面。

  二、审计评价

  本项目的建成使用,缓解了集镇农贸市场交易场所所需摊点棚屋的需求,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项目质量及工期管理较好。但也存在未严格按照投标及合同约定模式进行结算、超批复投资、多计工程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 399.19元。

  本项目送审工程结算价1 245 574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价1 228 174.81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 399.19元,主要原因是竣工结算未严格按照投标合同约定方式结算,新增单价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价。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工程管理,按规定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减少工程变更或新增现象,确保合同的严肃性,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三)注意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建设档案的完整性。

  (四)注重必须的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尽可能办全相关施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