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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2-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5号总第228号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7月12日至8月13日,弥勒市审计局对弥勒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2020年云南省财政厅下达市检察院预算总额1 530.12万元,实际收入1 530.1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251.66万元,调整追加预算278.46万元,追加的预算主要为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绩效奖励等。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122.83万元,部门总收入1 592.15万元,总支出1 640.11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74.87万元。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4.02万元,比上年减少1.36万元,下降5.3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3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66%;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比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44.77%;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培训费支出6.55万元,比上年减少18.74万元,下降74.11%。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检察院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2020年年初编制了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细化指标名称和指标设置,年终由州检察院统一开展绩效目标评价。
(四)项目管理情况
市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中主要有购买装订机1台、电脑19台、打印机7台、显示屏7台及网络安全设备等支出65.87万元,其余项目支出主要是日常开展工作的办案费、装备费、外聘书记员工资等。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市检察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设施设备进行采购,设固定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2020年,增加购买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54.86万元。
(六)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20年非税收入合计57.92万元(含年初结转数26.6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91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54.01万元。本年缴入本级国库57.66万元,2021年1月缴入国库0.26万元。
(七)往来款项清理情况
2020年市检察院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年初余额297.80万元,2020年增加34.92万元,减少78.44万元,年末余额254.28万元。审计期间已作清理。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其预算执行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还存在超进度列支支出、存量资金清理不及时、发放文明单位奖工资系统基数计算错误、固定资产入账不完全、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41.80万元。
1.应缴未缴罚没收入220.16万元;
2.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并上缴国库121.64万元。
(二)超进度拨款,变相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或提前支付,涉及资金105.35万元。
(三)发放文明单位奖工资系统基数计算错误多发5.18元元。
(四)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核算69.22万元。
(五)固定资产未入账11万元。
(六)公务接待不规范,收取的伙食费0.36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四、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市检察院已全部整改。
弥勒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