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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6-16
- 有效性有效
红河烟草产业园一二三号规划道路工程第1、2、3标段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2号总第232号
红河烟草产业园一二三号规划道路工程第1、2、3标段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公告)
红河烟草产业园一二三号规划道路工程第1、2、3标段等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烟草产业园一号规划道路为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红线宽度50米,道路长度998.1952米;烟草产业园二号规划道路为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红线宽度50米,道路长度1439.908米;烟草产业园三号规划道路为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红线宽度20米,道路长度2267.081米。
(二)资金批复情况。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8374.61万元,其中自筹13 390.61万元,银行贷款4 98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在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基本完成了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法人单位明确;主体单位工程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建设单位与相关参建单位签订了相应的合同。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项目财务管理未按要求做到单独建账核算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抽查金额为90 421 716.34元,审计发现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多计、重复计算等问题,多计工程价款7 478 609.35元。
四、处理决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弥勒市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如下审
计决定:关于对多计工程款7 478 609.35元、项目财务管理未按要求做到单独建账核算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
五、审计建议
(一)对已建成的道路、管网、电气、绿化等工程,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增强管护意识,确保项目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专用条款部分与附属增加部分约定内容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前后约定内容做到以合同为主,附加条款为辅的原则。
(三)财务管理中应根据项目情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单独建账核算。
(四)完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好归档工作。
六、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6月7日,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针对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的处理已经进行整改。审计建议已经采纳,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