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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015-98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2
  • 有效性
    有效

审计公示(弥勒市中医院)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弥勒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 2022 年7 月 11 日起对弥勒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前期费(含土地费用)和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22年7月11日起,期限二个月。

  邮政编码:652300     联系地址:弥勒市审计局

  邮箱地址:mlxsjj@163.com    联系电话:0873-6122429

  审计组长:王昕

  审计组员:戴莉 龚建中 杨国生 李晓艳 龙文华 赵文翠 万引学 保彦 晏美 刘林林 王帅然 郑蕊华

  审计组电话: 13769386094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7月11日

 

审计告知书


  为严肃“八不准”审计纪律,确保审计组及其成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根据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精神,现将本次审计工作中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审计项目名称

  弥勒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前期费(含土地费用)和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决算的审计。

  二、“八不准”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

  审计组长:王昕

  审计组员:戴莉 龚建中 杨国生 李晓艳 龙文华 赵文翠 万引学 保彦 晏美 刘林林 王帅然 郑蕊华

  四、举报电话:0873-6122429

  请广大群众给予支持并进行监督,审计组及其成员若有违反“八不准”审计纪律的,一经查实,弥勒市审计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被审计单位反馈。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