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16-32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08
- 有效性有效
审计公示(市人社局)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 2022年7 月 6日起对弥勒市2019—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我们将按相关法律为你保密。同时,对审计组人员是否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可一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从2022年7月6日—2022年8月26日。
邮政编码:652300 联系地址:弥勒市审计局
邮箱地址:mlxsjj@163.com 联系电话:0873-6122429
审计组长:姚静秀
审计组员:孔令果 赵松鹤 常秀琼 许欢 张汉强 童韬 马菲
审计组电话: 13769312885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7月6日
审计告知书
为严肃“八不准”审计纪律,确保审计组及其成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根据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精神,现将本次审计工作中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审计项目名称
弥勒市2019年-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专项审计。
二、“八不准”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
审计组组长:姚静秀
成员:孔令果 赵松鹤 常秀琼 许欢 张汉强 童韬 马菲
四、举报电话:0873-6122429
请广大群众给予支持并进行监督,审计组及其成员若有违反“八不准”审计纪律的,一经查实,弥勒市审计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被审计单位反馈。
弥勒市审计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