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2024-45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0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18年第6号总第195号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弥勒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经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弥勒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弥发改﹝2014﹞229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弥勒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幢,五层,建筑面积349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29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资金3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6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弥勒市第二中学校园内。建设工期为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

  二、审计情况

  (一)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的执行情况:

  1.项目法人制情况:法人主体为弥勒市教育局,单位法人为项目管理机构责任人,项目法人对投资方(国家)负责。

  2.招标投标情况:本项目由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工作。经对该项目的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招标文件基本齐全,中标单位有相应资质和能力。

  3.合同签订情况:弥勒市教育局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规范了各方的建设行为,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和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4.监理制执行情况:该工程由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定情况。

  经审计,弥勒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审定金额5441601.87元,与报审金额5558902.34元相比,审减工程造价117300.47元。核减主要内容:结算中规费据实计取,淋浴喷头变更,部分材料单价过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经审计,核减工程造价总计117300.47元。主要原因如下:

  1.规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计取,扣减未缴纳规费。

  2.原来图纸设计淋浴喷头为铝合金喷头 ,经查看现场,实际施工为PE管制安,予以调整。

  3.送审工程结算中土夹石回填单价已包含运距,予以调整。

  上述问题不符合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局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文件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

  根据上述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17300.47元的问题,责成你单位予以核减。弥勒市教育局应按审定的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四、审计建议

  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及资料的采集、汇编和上报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上报竣工结算进行审计,以便拨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