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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2-27
- 有效性有效
2015年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第五标段(者甸公路、挨宁公路)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1号总第211号
2015年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第五标段(者甸公路、挨宁公路)
(二〇二〇年2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5年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第五标段(者甸公路、挨宁公路)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者甸公路位于竹园境内,起于X101线K188+450处,止于挨宁公路K2+765处,全长13.795公里,挨宁公路位于江边境内起于宁就村,止于S305线K36+600处,全长16.995公里。本项目路基设计宽度为4.5m,路面设计宽度为3.5m.。路面结构为20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弯拉强度4MPa)+16cm厚级配碎石基层。公路等级:四级。
(二)资金批复情况。
2015年8月6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下达2015年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红交发〔2015〕416号),下达挨宁公路补助资金330万元,者甸公路补助资金200万元,该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合计530万元。
2015年8月6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下达2015年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州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红交发〔2015〕417号),下达挨宁公路补助资金165万元,者甸公路补助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州级补助资金合计26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相关制度,基本实现了对投资的控制。但也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施工图设计批复里程与实际修建里程不一致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586 394.41元。
四、处理决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弥勒市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如下审
计决定:
关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586 394.41元的问题,责成弥勒市地方公路建设指挥部应进行整改,对已支付的款项,应向相关施工单位追回,尚未支付的款项不得再行支付。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实现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制度的全面管控,加强施工图设计报批的管理,以免出现设计批复里程与实际修建里程不一致的问题。
(二)加强工程数量收方环节的管理,以保证竣工结算工程数量的真实完整。
(三)重视项目建后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项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六、弥勒市地方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0日,弥勒市地方公路建设指挥部针对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的处理已经进行整改。审计建议已经采纳,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