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036-03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11-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工信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29日至5月10日,对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工信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工勤6人;离休4人,退休34人,遗属12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
2016年市工信局收入6 136.79万元,支出5 79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92万元,项目支出5 142.64万元。 上年结转126.47万元(年初财政清理收回82.55万元),实际结转结余43.9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81.1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工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固定资产购置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采购程序及手续完备。但在预算执行、管理中还存在下列问题:
年度内追加补助经费,造成年初预算数与年末决算数差异较大,影响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及约束力;往来款项资金清理处置不及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65万元未进行全面整改。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成市工信局限期进行整改。
建议: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清理处置工作,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市工信局整改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市工信局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还在整改中,尚未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