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85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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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9-28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弥勒市2019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复审公示
2023年9月,我市完成2019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123户承租家庭复审,现将经复审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家庭82户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现公示名单如下:
一、拟续租公共租赁住房弥阳街道家庭名单(9户)
(一)铺田社区(3户)
1.申请人:谢治武 共同申请人:郭洪仙、谢逸飞
2.申请人:韩永旭 共同申请人:吴梦珺、韩天灏、韩天乐
3.申请人:李艳平 共同申请人:李发明、李晋娴、李星瑶
(二)城东社区(3户)
1.申请人:吴思曼 共同申请人:裴俊伟、裴嫦曦
2.申请人:王存英 共同申请人:张丽沙
3.申请人:王 翠 共同申请人:蒋卓敏
(三)古城社区(3户)
1.申请人:李会兰
2.申请人:刘巧艳 共同申请人:宋成虎、宋姗姗
3.申请人:白海艳 共同申请人:陈红云、陈瑞旭、陈羲贤
二、拟续租公共租赁住房太平街道家庭名单(12户)
(一)弥东社区(6户)
1.申请人:蒋艳芳 共同申请人:胡庭钰
2.申请人:查会英 共同申请人:杨保明、杨浩森、杨浩月
3.申请人:肖燕红 共同申请人:张金磊、李永祥、王兰英
4.申请人:李 红 共同申请人:李 凯
5.申请人:郑云玲 共同申请人:钱建伟
6.申请人:左红梅 共同申请人:段乔武、王丽华
(二)雨舍村委会(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毕 双 共同申请人:毕筱敏
(三)大树社区(2户)
1.申请人:缪土星 共同申请人:缪国辉、赵茂碧、缪胤竑
2.申请人:马金云 共同申请人:马思萍
(四)禄丰社区(2户)
1.申请人:陈云丽 共同申请人:李海有、李承宇
2.申请人:方 艺 共同申请人:赵子缘
(五)瓦草村委会(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李益山 共同申请人:何永菊、李昕谕、李承泽
三、拟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福城街道家庭名单(1户)
(一)夸西村委会(1户外来务工家庭)
1.申请人:李秀兰 共同申请人:尹聪林
四、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各乡镇进城务工申请家庭名单(60户)
(一)竹园镇(4户)
1.申请人:娄荣坤 共同申请人:杨炳丽、娄圆懿、娄圆程
2.申请人:童 锦 共同申请人:叶海彪、白自芬
3.申请人:朱述文 共同申请人:杨正秋、朱苑溪、朱苑滢
4.申请人:高小捷 共同申请人:高艳芬、高存文、许家菊
(二)朋普镇(6户)
1.申请人:陈薇如 共同申请人:梁国庆、梁俊乐
2.申请人:刀迎梅 共同申请人:刀建祥、陈国琼、李春爱、李子衿
3.申请人:王金文 共同申请人:黎明仙、王丽萍
4.申请人:任伟生 共同申请人:任梓彤
5.申请人:李 刚 共同申请人:仝永珍、李雁龙
6.申请人:王晓吕 共同申请人:王家有、陈 艳
(三)虹溪镇(7户)
1.申请人:叶建梅 共同申请人:陈必青、陈俊宇
2.申请人:毕学琼 共同申请人:饶杨保、饶晶鹏、饶晶晶
3.申请人:郭建英 共同申请人:姜云星、姜 伟、雷云芬
4.申请人:叶琳婕 共同申请人:李海丰、李卓芹
5.申请人:高恩富 共同申请人:陆金萍、高 华、白 卫
6.申请人:顾甲生 共同申请人:顾容畅、陈坤尧
7.申请人:赵应艳 共同申请人:葛金光、葛 静、葛智权
(四)新哨镇(4户)
1.申请人:吴艳琼 共同申请人:吴光云
2.申请人:黄月明 共同申请人:韩金艳、黄海龙、黄欣琪
3.申请人:李 安 共同申请人:童 会、李思言、李思霖
4.申请人:潘 蓉 共同申请人:沈丽红、潘德刚
(五)江边乡(4户)
1.申请人:张凤光 共同申请人:陶丽琼
2.申请人:何 松 共同申请人:蔡云凤、何雪明、何翊龄
3.申请人:李 丝 共同申请人:李文德、陆永芬
4.申请人:王永健 共同申请人:杨云存、王金婷
(六)五山乡(1户)
1.申请人:张文志 共同申请人:张存会、张黎情、曾国秀
(七)东山镇(9户)
1.申请人:田光明 共同申请人:黄翠芬、田应林
2.申请人:张培光 共同申请人:朱云珍
3.申请人:杨 富 共同申请人:杨礼红、陈焕芝、杨 玲、曾 清、杨昊然
4.申请人:施红伟 共同申请人:施发荣、李秀芳
5.申请人:杨志强 共同申请人:杨明锦、王朴芝
6.申请人:李红建 共同申请人:李艳春、李艳萍
7.申请人:张美仙 共同申请人:普保荣、陈兰英、普 伟、普 云、普 俊
8.申请人:刘金荣 共同申请人:李菊仙、刘海红
9.申请人:张爱明 共同申请人:张建荣、车金龙
(八)巡检司镇(1户)
1.申请人:罗兴来 共同申请人:毕 华、罗雅溪、罗苡恒
(九)西一镇(17户)
1.申请人:李成兴 共同申请人:李和山、李秀芬
2.申请人:穆金福 共同申请人:穆子峰、武秀芬
3.申请人:卢丽芬 共同申请人:毕进财、卢 远、卢思雨
4.申请人:岳劲松 共同申请人:师占芳、岳林海
5.申请人:毕兴国 共同申请人:潘珍芬、毕红华
6.申请人:岳继遵 共同申请人:石国英
7.申请人:段保全 共同申请人:乐树芳、段馨嫣
8.申请人:杨学兰 共同申请人:李吉昌、李 卓、李 敏
9.申请人:潘 华 共同申请人:刘 娇、潘宣亦
10.申请人:毕海堂 共同申请人:段琼英、毕 帅、毕文亮
11.申请人:张荣进 共同申请人:卢 莉、张仁贵、张雅琪
12.申请人:李忠玉 共同申请人:李文和、潘李桂
13.申请人:段 京 共同申请人:张金秀
14.申请人:武兰花 共同申请人:潘劲松、潘 峰
15.申请人:杨 云 共同申请人:卢春燕、杨 宵
16.申请人:王 强 共同申请人:王太平、杨文芝、毕俊芬、王艺蓉、王誉凯
17.申请人:童进峰 共同申请人:童贵宗、李树芬、童云峰
(十)西二镇(2户)
1.申请人:杨家海 共同申请人:杨 余
2.申请人:陈星昌 共同申请人:黄永琼、陈天学、陈顺宇、陈玥瞳、张广英
(十一)西三镇(5户)
1.申请人:高 旭 共同申请人:毕桂英、袁德仙
2.申请人:袁国瑞 共同申请人:袁德志
3.申请人:毕隆芬 共同申请人:杨忠书、杨朝正
4.申请人:石学刚 共同申请人:黄 燕、石怡丹
5.申请人:李 宏 共同申请人:佟 玲、李震宇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经复审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家庭82户进行公示,如发现有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向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举报电话:0873-6164365。
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