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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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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一、二期项目复工续建工作推进情况
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一、二期项目因开发企业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为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复工续建,现就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动项目复工工作措施情况
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一、二期项目停工以来,各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多方督促企业积极筹集资金,有效推动复工续建,长期以来项目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2023年3月17日,市委、市政府约谈新鸥鹏集团有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复工续建计划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提出2023年4月底完成复工续建的工作要求,同时明确如开发企业不能按期复工,将依法依规处理。
2023年4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一期及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二期项目复工续建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和目标,积极推进项目复工续建工作,确保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一期、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二期按期复工续建。但企业未能按照约定目标实现项目的复产复工,经弥勒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破产重整,通过破产重整招募新的投资人推进项目后续工程建设,以实现项目竣工交房办证。2023年5月1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项目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5月19日成立了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项目清算工作组,2023年6月2日招标确定第三方清算服务机构。
二、破产重整的目的和意义
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已无能力清偿到期工程款、退房款等债务,且其开发建设的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一、二期项目现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能否复工续建,涉及众多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以及施工单位、农民工等群体的权益保障,具备重整的必要性。目前,弥勒市人民政府已成立清算工作组开展了招募意向投资人等工作,且弥勒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对重整事项给予支持,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行性。通过重整,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项目复工续建,确保早日实现交付使用,有效保障购房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破产重整工作推进情况
2023年7月18日清算工作组向开发企业发送通知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并在红河日报发布《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至2023年8月18日截止。
2023年11月10日云南金合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法院提交对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预重整。
2023年12月8日,弥勒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听证会,参加会议的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人、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购房者代表等对预重整均无异议。
2023年12月12日,弥勒市人民法院出具决定书(2023)云2504破申预1号,决定对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同时指定弥勒市新鸥鹏教育城G-1组团A区项目清算工作组为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3年12月12日至15日期间,弥勒市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分别在弥勒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弥勒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云南信息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告知云南勒鸥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2024年1月19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按程序持续推进预重整工作,待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组织召开预重整临时债权人会议,对重整有关事项研究确定。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