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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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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9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房家庭公示
2019年5月,我市各分房单位共审核上报今年第一批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199户,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经复核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拟进行实物分配的164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一、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城区家庭名单(50户)
(一)弥东社区(1户)
1.申请人:陈丽 共同申请人:赵澳
(二)吉山社区(1户)
1.申请人:蔡利红 共同申请人:丁永权、丁庆玲、丁庆仙
(三)城西社区(2户)
1.申请人:杨云 共同申请人:杨祥生、李会仙
2.申请人:黄凌洁 共同申请人:李瀚伯、李瑞杰(外来务工家庭)
(四)古城社区(5户)
1.申请人:王丽萍 共同申请人:何紫涵
2.申请人: 万 艳 共同申请人:李金龙、李奕瑶、李奕可
3.申请人:王芳 共同申请人:张艳
4.申请人:乔华会 共同申请人:周飞龙
5.申请人:杨学琼 共同申请人:杨玉婷
(五)牛背社区(1户)
1.申请人:朱永良 共同申请人:朱芷婉苑
(六)雨舍村委会(3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张丽花 共同申请人:窦国锦、窦国欢
2.申请人:陈秋香 共同申请人:殷喻钒
3.申请人:王向国 共同申请人:李学芬、王雷 、王子豪
(七)章保社区(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武云 共同申请人:吴兰仙
(八)铺田社区(1户)
1.申请人:孔令超 共同申请人:曾筱晰
(九)阿乌村委会(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段绍勇 共同申请人:赵春艳、赵翊榕
(十)中以则社区(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黄云霞 共同申请人:柴瑞骁
(十一)梅花温泉社区(7户)
1.申请人:华剑梅 共同申请人:李淑岚
2.申请人:陶永慧 共同申请人:陶梦月
3.申请人:张艳 共同申请人:马瑜璐
4.申请人:陈艳 共同申请人:穆磊、穆劲宏
5.申请人:郭会英 共同申请人:乔云飞
6.申请人:杨金金 共同申请人:窦永锐
7.申请人:杨柳 共同申请人:李曼妮
(十二)城东社区(13户)
1.申请人:宋建福 共同申请人:尹翠兰、宋映霏
2.申请人:宋云忠 共同申请人:宋佳、郑永灿、郑新耀、郑新锜
3.申请人:赵玉莲 共同申请人:赵亮
4.申请人:马菊华 共同申请人:岳元坤、岳超
5.申请人:张若锋 共同申请人:张兰巧
6.申请人:黄自珍 共同申请人:高韵琪
7.申请人:李映余 共同申请人:毕尉原
8.申请人:潘德华 共同申请人:潘智恒
9.申请人:熊长西 共同申请人:向犇、熊向宇阳
10.申请人:何秀华 共同申请人:张赛金、张家敏、张祖豪、龙航雨秀、张舒婷
11.申请人:杨崇斌 共同申请人:王文梅、杨紫璇
12.申请人:王兴燕 共同申请人:瞿万录、瞿榀
13.申请人:卓晓梅 共同申请人:曾魏、曾建楷
(十三)当甸村委会(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黄鑫 共同申请人:张菊、黄国金、姚美仙、黄鸿黠、黄鸿燕
(十四)禄丰社区(4户)
1.申请人:杨菊华 共同申请人:李超
2.申请人:李琼香 共同申请人:张晓成
3.申请人:张琼华 共同申请人:马石林、马帅
4.申请人:杨艳 共同申请人:王亮
(十五)莲花社区(1户外来务工家庭)
1.申请人:罗万学 共同申请人:卢玉珍、罗智忠、罗丽娜
(十六)城关社区(5户)
1.申请人:陶丽 共同申请人:聂天雨
2.申请人:王丽萍 共同申请人:邓应姝
3.申请人:张继琼 共同申请人:贺政雄
4.申请人:沈在明 共同申请人:沈阳、蔣菊芬
5.申请人:杨红莲 共同申请人:王彦森
(十七)母乃村委会(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唐剑荣 共同申请人:唐鸿文、唐鸿庆、唐鸿武
(十七)占马村委会(1户进城务工家庭)
1.申请人:张永林 共同申请人:王梅、陈桂芝、张瑞松、张瑞欣
二、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城区单位申请家庭名单(2户)
(一)工信局(2户)
1.申请人:马云芬 共同申请人:张祖宁
2.申请人:彭佳 共同申请人:黄兵、黄志黎
三、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各乡镇进城务工申请家庭名单(112户)
(一)新哨镇(9户)
1.申请人:洪梅 共同申请人:宋建兵、宋笛
2.申请人:徐丽 共同申请人:徐瑜璠、潘锡才、彭菊仙
3.申请人:肖李琼 共同申请人:李玉芬
4.申请人:张志明 共同申请人:白会英、张磊、罗永秀
5.申请人:阮福 共同申请人:阮文斌、张海萍
6.申请人:李红英 共同申请人:伏超、伏华清、汤翠兰
7.申请人:卢雪冰 共同申请人:卢羽希、卢羽彤8.申请人:李星虎 共同申请人:李芳玉、陈玉珍
9.申请人:赵魏 共同申请人:赵永林、鲁学芬、赵子馨
(二)朋普镇(18户)
1.申请人:罗斌 共同申请人:饶红艳、罗浩宇
2.申请人:王辉 共同申请人:詹骐榕、王欣怡、王梓霁
3.申请人:肖武莲 共同申请人:李润、李鑫鸿、李鑫鞠
4.申请人:保学云 共同申请人:付朝凤、保智能
5.申请人:聂玉林 共同申请人:和桂珍、聂棋娜
6.申请人:施颖波 共同申请人:石丽花、施博
7.申请人:赵学林 共同申请人:朱玲、赵舒婕
8.申请人:董怀文 共同申请人:彭文琼
9.申请人:汪海莲 共同申请人:李菊华、汪以刚
10.申请人:兰云生 共同申请人:兰海文、杨庆莲、兰靖杰
11.申请人:李玉竹 共同申请人:沈丽英、李云松
12.申请人:王青波 共同申请人:霍菊、王子榕
13.申请人:肖树金 共同申请人:范跃、肖淇文、肖淇钊、肖玉祥、张云仙
14.申请人:杨金龙 共同申请人:杨金平、张云翠
15.申请人:普正文 共同申请人:赵会英、普月春、普月菲
16.申请人:宋家林 共同申请人:陶会兰、宋永祥、宋永丽、宋金雨
17.申请人:李刚 共同申请人:李仟忆、李永明
18.申请人:胡锦芳 共同申请人:胡永兴、韩永兰、胡燕芳
(三)五山乡(3户)
1.申请人:海蓉 共同申请人:海国春、李顺珍、海志强
2.申请人:范洪亮 共同申请人:何海燕、范仟灵
3.申请人:高鹏辉 共同申请人:常明凤
(四)东山镇(15户)
1.申请人:李学斋 共同申请人:李宗相、施保芬
2.申请人:方有红 共同申请人:方树良、曾永丽、方梓豪
3.申请人:施云仙 共同申请人:施保云、普贵芬、施云冲
4.申请人:普绕梅 共同申请人:普成忠、张凤珍、普洪贞、绍剑玲、普思荣
5.申请人:赵春林 共同申请人:赵志清、李秀芬
6.申请人:方永东 共同申请人:方树能、方建龙
7.申请人:何兰 共同申请人:方钰茗、方世能
8.申请人:施汝珍 共同申请人:杨文晶、杨文志
9.申请人:张桂珍 共同申请人:谢昭伯、张丽云
10.申请人:施永云 共同申请人:毕树芬、施颖欣
11.申请人:师保平 共同申请人:师正明、施红芬
12.申请人:施文林 共同申请人:李张妹、施院生
13.申请人:万金平 共同申请人:万建平、万树青
14.申请人:黄晓伟 共同申请人:杨翠芬、黄娇燕
15.申请人:张志泽 共同申请人:黄文兰、张永平
(六)巡检司镇(9户)
1.申请人:刘志祥 共同申请人:代树英、刘志超
2.申请人:张志国 共同申请人:普愉丽、张美英、张宇、张锦
3.申请人:李长华 共同申请人:李家和、普玉芝、李源嵩
4.申请人:石红艳 共同申请人:石红保
5.申请人:杨春伟 共同申请人:张保仙、杨涛、杨玲、蒋思、杨梓帆
6.申请人:何春丽 共同申请人:谢永忠、谢明生、杨金琼、谢语芯、谢语梵
7.申请人:普宏安 共同申请人:普兴文、李绍菊、普俊杰
8.申请人:高玉良 共同申请人:师文英、高俊波、李艳、高宇轩
9.申请人:刘丹 共同申请人:刘宏林、师永珍
(七)虹溪镇(10户)
1.申请人:高应超 共同申请人:高宏刚、郑云芬、高应聪
2.申请人:王芳 共同申请人:蒋云友、蒋雪晓
3.申请人:陈必超 共同申请人:陈雄武、陈永翠、陈必权
4.申请人:陆琰 共同申请人:陆永兵
5.申请人:徐晓娟 共同申请人:徐汝恒、陈宝会、蔡诗琪
6.申请人:张志艳 共同申请人:张家刚、施玉珍、张志鼎
7.申请人:彭俊 共同申请人:刘金芝、彭玥、彭欣
8.申请人:吴庆锋 共同申请人:徐洪焦、吴忠毅、吴倡毅
9.申请人:连绍龙 共同申请人:熊林燕、连兴城
10.申请人:王绍云 共同申请人:王东
(八)西三镇(6户)
1.申请人:李娟 共同申请人:杨菊仙、李豪
2.申请人:李梅娟 共同申请人:李玉成、王润洁
3.申请人:陈丽媛 共同申请人:李小平、陈伟、毕菊芬、李柏霆
4.申请人:曾泽嘉 共同申请人:曾曙、何天芬
5.申请人:何红 共同申请人:李凤仙、何诗意、何军、何金亮、黄兰英
6.申请人:李明 共同申请人:李金丰、李华剑、曾桂芬
(九)江边乡(3户)
1.申请人:杨庆红 共同申请人:李云芬、杨双玲、谢衹、谢帛宸
2.申请人:杨国菊 共同申请人:罗毅、罗宏儒
3.申请人:白良金 共同申请人:潘永白、白恩
(十)竹园镇(10户)
1.申请人:樊雨东 共同申请人:凡孝坤、梁红霞
2.申请人:王建红 共同申请人:白树琼、王茂福
3.申请人:范勇 共同申请人:范馨婷
4.申请人:马嘉敏 共同申请人:林亚、马嘉健
5.申请人:杨晓庆 共同申请人:王敏、杨瑜佳、杨正猛、罗芬
6.申请人:吴进加 共同申请人:袁文华、白桂芬
7.申请人:黄伟 共同申请人:白会珍、黄亚斌
8.申请人:杨俊涛 共同申请人:刘倩
9.申请人:郭爱斌 共同申请人:郭忠全、杨琼芬
10.申请人:孙炳华 共同申请人:郑乔会
(十一)西二镇(3户)
1.申请人:李志超 共同申请人:王学惠、李志艳
2.申请人:刘云 共同申请人:缪琴芬、刘宇杰、刘宇菲、刘宇鸿
3.申请人:龙成丽 共同申请人:龙家有、王玉英
(十二)西一镇(26户)
1.申请人:段荣伟 共同申请人:杨桂芳
2.申请人:潘文华 共同申请人:李国芬、潘福伟、潘福才
3.申请人:卢云峰 共同申请人:昂菊仙、卢荣兴
4.申请人:赵永亮 共同申请人:潘领平、赵翠玲、赵翠仙
5.申请人:昂国杰 共同申请人:昂进华、李绍莲
6.申请人:黄春 共同申请人:昂彩芬、黄文光、寇家芬、黄金玉
7.申请人:张天学 共同申请人:张学林、张玉兰
8.申请人:岳天学 共同申请人:毕荣兰
9.申请人:段金荣 共同申请人:段国彬、毕两仙、段金钰
10.申请人:毕兴宏 共同申请人:岳汝英
11.申请人:毕桂芝 共同申请人:毕鑫睿、毕仕福、郭仕英
12.申请人:马英 共同申请人:马崇仁、石会芝、武金龙、马谨
13.申请人:张文莲 共同申请人:刘勤章、万桔、万金
14.申请人:罗孝梅 共同申请人:罗云、何燕、罗光辉、石子仙、罗孝青
15.申请人:潘贵明 共同申请人:童金荣、潘贵学
16.申请人:段亮辉 共同申请人:卢菊芬、段金燕、段鉴皋、何秀兰
17.申请人:岳金芬 共同申请人:岳北煌、岳乐泽铭18.申请人:黄杰 共同申请人:杨艳、黄文军、杨秀芬、黄钰蓉
19.申请人:毕金会 共同申请人:毕树才、穆玉芳
20.申请人:何荣锋 共同申请人:陈玉芝、何娇
21.申请人:杨永和 共同申请人:杨天福、潘增兰、杨永明
22.申请人:岳乐花 共同申请人:石金荣、李荣彩、石光文
23.申请人:岳海燕 共同申请人:岳天华、杨绍芬、岳海芳、岳宇航
24.申请人:寇学芬 共同申请人:何荣贵、何健、何陶珊
25.申请人:王金彪 共同申请人:王雅
26.申请人:毕云华 共同申请人:卢美英、毕勇、毕卢伟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经复核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拟进行实物配租的164户家庭进行公示,如发现有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向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办公室设在弥勒市房管所二楼,举报电话:0873-6164365。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