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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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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分房家庭公示
2017年12月,我市各分房单位共审核上报今年第二批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160户,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城区家庭名单(54户)
(一)城 关 社区(4户)
1.申请人:王雪莲 共同申请人:郭涵
2.申请人:孙宁那 共同申请人:普湘淅
3.申请人:许容珍 共同申请人:郑瑾娇
4.申请人:普保福 共同申请人:颜娇娇、黎会芬
(二)城 东 社 区(7户)
1.申请人:周红光 共同申请人:王艳、 周思润
2.申请人:杨家生 共同申请人:陈芬、陈小云、
杨小娟
3.申请人:李洪玉 共同申请人:褚贵福、杨思敏褚文彪
4.申请人:吴云花 共同申请人:吴有才、杨存芬、 周福刚、周文淇
5.申请人:蒋绍芝 共同申请人:胡海龙
6.申请人:李华琦 共同申请人:刘偌帆
7.申请人:向林红 共同申请人:刘春信、向刘妍柔
(三)城 西 社 区(3户)
1.申请人:李元华 共同申请人:普会兰
2.申请人:王新云 共同申请人:王昊
3.申请人:马菊芬 共同申请人:师建明
(四)铺 田 社区(5户)
1.申请人:陈菊萍 共同申请人:胡昌池、陈胡、胡云
2.申请人:陈娜 共同申请人:孟莉
3.申请人:杨丽芬 共同申请人:王晓婷
4.申请人:狄萍 共同申请人:叶大明、叶甜甜、叶汶鑫
5.申请人:李萍 共同申请人:林凯
(五)梅花温泉社区(5户)
1.申请人:尚文涛 共同申请人:黄海瑞
2.申请人:钱应华 共同申请人:钱永光、周玉琼、钱丽
3.申请人:钱永忠 共同申请人:钱鹏、郑露红、钱晨睿
4.申请人:曾洪云 共同申请人:曾凯英、曾强生
5.申请人:杨琼华 共同申请人:张莹
(六)大树社区(2户)
1.申请人:洪树芳 共同申请人:张应刚、张香
2.申请人:杨凯 共同申请人:童会琼、李文金、陈欣梅、杨奕婷
(七)禄丰社区(7户)
1.申请人:胡世忠 共同申请人:何会萍、胡云东
2.申请人:陈艳红 共同申请人:陈天顺、李会芬
3.申请人:井云唤 共同申请人:张建东
4.申请人:童慧 共同申请人:苏振军、苏思璇
5.申请人:张静梅 共同申请人:张国文
6.申请人:卢涛 共同申请人:付建芹、卢舒涵、 卢俊宇、卢阿敏
7.申请人:何青青 共同申请人:李光全
(八)中以则社区(1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刘绍猛 共同申请人:李陈丽、刘证方
(九)雨舍村委会(3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 陈彦刚 共同申请人:刘秀英
2.申请人:卢红利 共同申请人:闫向文、闫天怡
3.申请人:娄华 共同申请人:罗茂勇
(十)占马村委会(3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汪菊萍 共同申请人:高鑫
2.申请人:李淑燕 共同申请人:范正平、范崎森、
范芳芳、范崎琳、范福安、余树芬
3.申请人:李顺林 共同申请人:陈自芬
(十一)阿乌村委会(4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赵伟 共同申请人:杨永丽、赵天瑜、赵莎莎、赵兴林
2.申请人:王俊雄 共同申请人:朱树珍、李红丽、
王琳凱、王保洪
3.申请人:邱蓉 共同申请人:李菊芝
4.申请人:李红芬 共同申请人:许愿兵、许革英、许斐
(十二)丫普龙村委会(2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毕岳云 共同申请人:毕晋源、岳菊芬
2.申请人:寸金会 共同申请人:李旭
(十三)母乃村委会(5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赵艳连 共同申请人:周竹仙、赵国良
2.申请人:王朝颖 共同申请人:杨培芬、王春明、王春杰
3.申请人:王耀升 共同申请人:乐天娇、王镜、王镜苹
4.申请人:王福英 共同申请人:鲁云贵、鲁金澔
5.申请人:鲁绘莲 共同申请人:鲁怀彬、龚玉仙、鲁国贤、鲁丛智、段永琼、鲁紫煜
(十四)小塘村委会(3户)(进城务工)
1.申请人:彭菊仙 共同申请人:彭娜
2.申请人:朱华明 共同申请人:朱景迪
3.申请人:何春菊 共同申请人:何应芳、李翠芬、何春梅
(十五)工信局(1户)
1.申请人:罗树刚 共同申请人:罗淇夫、姜琼美
二、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进城务工家庭名单(106户)
(一)朋普镇(5户)
1.申请人:陈雪梅 共同申请人:陈菊仙、陈天皓
2.申请人:张云桥 共同申请人:赵无疆、赵晓蕾、赵晓韬
3.申请人:李艳 共同申请人:葛树平、李俊美、李俊辉
4.申请人:苏雪姣 共同申请人:苏和云、代文仙、苏成蓉
5.申请人:赵琼露 共同申请人:谢瑾宇、谢曼逸
(二)虹溪镇(25户)
1.申请人:葛菊桂 共同申请人:顾永成、顾伟琪、顾伟琳
2.申请人:孔凡钱 共同申请人:孔庆法、张建吾
3.申请人:焦春梅 共同申请人:姜琼仙、焦继云
4.申请人:张自美 共同申请人:徐建微、徐建青
5.申请人:褚金龙 共同申请人:王绕琼、褚传青、褚传娇
6.申请人:段秀梅 共同申请人:肖元、肖俊祥
7.申请人:姜文春 共同申请人:董则秀、姜继福
8.申请人:褚云飞 共同申请人:褚明礼、姬树仙、褚海艳
9.申请人:高志金 共同申请人:贾春燕、高爽
10.申请人:赵春光 共同申请人:何利清
11.申请人:孙永贤 共同申请人:孙晗婧
12.申请人:孙文宏 共同申请人:孙琼芬
13.申请人:周洪清 共同申请人:周子康
14.申请人:李文兴 共同申请人:李赛宝、陈菊芬、李宇佳
15.申请人:翁敏生 共同申请人:代自菊、翁剑斌
16.申请人:杜兰忠 共同申请人:赵怀莲、杜永贵
17.申请人:李红贵 共同申请人:高琼芝、李伟
18.申请人:殷志云 共同申请人:杨虹、殷琳
19.申请人:王乃明 共同申请人:王世勋、普文菊、王书然、王相然
20.申请人:姜永志 共同申请人:高增琴
21.申请人:向林高 共同申请人:姜凤珍
22.申请人:刘海涛 共同申请人:刘增祥、李如芬、刘东睿
23.申请人:马跃丽 共同申请人:杨欣怡
24.申请人:叶维 共同申请人:戚艳、叶星辰
25.申请人:李菊丽 共同申请人:赵光义、赵宏祥
(三)西 一 镇(7户)
1.申请人:武兆宏 共同申请人:马学芝、武芮竹
2.申请人:李小菲 共同申请人:杨明、杨皓宇、李和仙、杨海英
3.申请人:昂俊祥 共同申请人:昂书杰、昂淑雨
4.申请人:童云海 共同申请人:王云芬、童馨莹、毕梅英
5.申请人:杨丽菊 共同申请人:郭秀英、何珊
6.申请人:武勇 共同申请人:武志学、武伟
7.申请人:陈金亮 共同申请人:石翠萍、陈丽娇
(四)五山 乡(4户)
1.申请人:薛瑞 共同申请人:薛永平、张丽英
2.申请人:龙海丽 共同申请人:龙翔生、桂琼英
3.申请人:余家顺 共同申请人:陈保芬
4.申请人:李信逢 共同申请人:龙玉珍
(五)西三 镇(5户)
1.申请人:毕荣亮 共同申请人:黄俊萍、毕晋玮、毕学林、毕美丽
2.申请人:邰燕 共同申请人:邰树林、郑宝琼、邰喜
3.申请人:石斌 共同申请人:石金生、昂学仙、石鑫、石梓豪
4.申请人:张辉 共同申请人:张文林、常秀英、张妍
5.申请人:佟华丽 共同申请人:佟新明、石菊芳
(六)竹园 镇(35户)
1.申请人:王琼 共同申请人:王有德、李树梅
2.申请人:谢云飞 共同申请人:李保珍、谢星宇、谢星臣
3.申请人:沈树锋 共同申请人:殷春燕、沈梓萱
4.申请人:陆家艳 共同申请人: 陈佐珍、陆海鹰
5.申请人:孙云波 共同申请人:刘晋奇
6.申请人:余涛 共同申请人:高丽萍
7.申请人:吴华 共同申请人:马焕琼、吴延泊
8.申请人:李忠梅
9.申请人:张荣华 共同申请人:普绍喜
10.申请人:朱丽 共同申请人:朱永平
11.申请人:胡俊 共同申请人:胡保寿、张叔芝、胡安东
12.申请人:钱青 共同申请人:郝树芬、钱华德
13.申请人:贾信维 共同申请人:贾瑾琦
14.申请人:王维 共同申请人:马文仙
15.申请人:孙烨 共同申请人:刘登月
16.申请人:陈云霄 共同申请人:王蓉、陈树红、张映淑
17.申请人:余梅 共同申请人:张玉洁、张方、雷美琼、张学礼
18.申请人:张玉洁 共同申请人:张方、雷美琼、张学礼
19.申请人:施艳平 共同申请人:王圣杰、王昱珺、王煜迪、刘会琼
20.申请人:袁家莲 共同申请人:骆熙
21.申请人:郭卫琼 共同申请人:徐金成
22.申请人:李忠琼 共同申请人:张佳才、李云凤
23.申请人:安丽琼 共同申请人:焦树华、焦女燕、焦瑞
24.申请人:王晶晶 共同申请人:王植生、赵金兰
25.申请人:刘德寿 共同申请人:杨丽梅、刘斌
26.申请人:杨永清 共同申请人:白云仙、杨磊、杨俊
27.申请人:周正 共同申请人:李秋菊、周佳妍
28.申请人:苗云龙 共同申请人:苗树林、李琼兰
29.申请人:李永德 共同申请人:郑丽、李波衡
30.申请人:张菊英 共同申请人:乐春明、乐小渝、乐星艺
31.申请人:何秀芬 共同申请人:傅绍臣、傅佩水
32.申请人:师才有
33.申请人:何然 共同申请人:何德刚、马汝英
34.申请人:赵飞云 共同申请人:王婷
35.申请人:吴丽美
其中,31-35申请竹园片区公共租赁住房。
(七)东山 镇(7户)
1.申请人:李云仙 共同申请人:何汝申、卢发英、
何菲、何柄臻
2.申请人:施永兵 共同申请人:陈焕存、施丽琼、施丽君、施明智
3.申请人:李永福 共同申请人:李杰、李杨、杨虹英、杨慧兰
4.申请人:杨顺琼 共同申请人: 杨运文、杨运彪、杨若思
5.申请人:杨子文 共同申请人: 杨波、杨皓程
6.申请人:韩德才 共同申请人: 李存芝、韩林翰
7.申请人:杨冬梅 共同申请人: 杨红印
(八)西二 镇(5户)
1.申请人:陈天有 共同申请人:牛金玉、陈星润
2.申请人:念翠兰 共同申请人:肖建付、肖丽、肖骏松
3.申请人:王金丽 共同申请人:祁树金、祁雪梅、祁雪颖、祁国辉、毕世英
4.申请人:朱光荣 共同申请人:朱翠萍、朱翠丽
5.申请人:肖建华 共同申请人:蔡晓婷、肖承希、肖承宇
(九)江 边 乡(2户)
1.申请人:杨丽萍 共同申请人:蒲正友、蒲杨、蒲佳、杨文林、何秀珍
2.申请人:何梦琦 共同申请人:何冶业、何梦一、何荣、何荣仙、何永生
(十)新哨 镇(7户)
1.申请人:熊飞燕 共同申请人:熊保福、李金慧、马麒逞、马挎富、马建生
2.申请人:崔腾月 共同申请人:崔腾云、余会芬、崔红军、代钰涵
3.申请人:朱云霞 共同申请人:叶玉涛
4.申请人:杨黎智 共同申请人:杨保文、保文惠、杨黎嘉
5.申请人:洪建刚 共同申请人:洪文华、李菊、洪建伟
6.申请人:杨兆友 共同申请人:赵桂芝、杨佩川
7.申请人:耿红琼 共同申请人:耿光玉、王玉芬
(十一)巡 检 司 镇(4户)
1. 申请人:杨晓东 共同申请人:史菊香、杨轲、杨洲、厉兰珍
2. 申请人:普云杰 共同申请人:普伟、范福秀、普光财、李惠英
3.申请人:范学祥 共同申请人:范雄华、范家福、张普英
4.申请人:张国祥 共同申请人:石成芬
对以上拟进行实物配租的160户申请家庭,如发现有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请于2017年12月23日前向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弥勒市房管所二楼(住房保障科),电话:0873-6164365。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