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90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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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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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24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分房家庭公示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弥政规〔2023〕3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对第二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开展实物配租,经最终审核,现将22户符合申请条件的拟配租家庭及2户复审续租的家庭,共24户名单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新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
(一)弥阳街道(8户)
1.申请人:李 林 共同申请人:李世良、王洪莉、李丹
2.申请人:王 平 共同申请人:王绍林、陆桂珍、王婧舒、王浩锦
3.申请人:陈永存
4.申请人:陈海瑞 共同申请人:付纤忆
5.申请人:孔令芳 共同申请人:徐音琪、陈晨
6.申请人:王 婷 共同申请人:王茂武
7.申请人:宋佩玲 共同申请人:刘金涛、刘建臻、刘建钦
8.申请人:杨晓溪 共同申请人:毕文英、杨海涛
(二)竹园镇(9户)
1.申请人:赵家玲
2.申请人:李雪维 共同申请人:朱云丽、王 晨、李浩宸、李诗妍
3.申请人:张智兰 共同申请人:张保林、肖菊英
4.申请人:杨家寿 共同申请人:杨春伟
5.申请人:张树兰、马圣杰
6.申请人:张 云 共同申请人:张雨航
7.申请人:陈 挡
8.申请人:何永林 共同申请人:高会仙
9.申请人:刘增荣
(三)朋普镇(3户)
1.申请人:孔祥珊 共同申请人:张昱景
2.申请人:向 霞 共同申请人:胡恩曈
3.申请人:蔡 朋 共同申请人:范辉翠
(四)虹溪镇(2户)
1.申请人:桂晓琼 共同申请人:吴凤珍、桂旭东
2.申请人:陈卫云 共同申请人:孙应红、孙 斌
二、已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复审续租
(一)和欣家园片区(1户)
1.申请人:赵永金 共同申请人:覃党英、赵妍媛、赵庆城
(二)和谐家园片区(1户)
申请人:洪进猛 共同申请人:徐会仙
公示期为15天(2024年6月27日至7月11日止),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7月11日前向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73-6164365。
弥勒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