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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3153-88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2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报告已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报告》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8日

  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报告

 

  弥勒市人民政府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在弥勒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对《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备案。

  一、听证事由

  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为加快城镇棚户区建设步伐,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弥勒市吉山北路片区进行城镇棚户区改造,改造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了《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项目所在地,对该方案进行了一个月的公示。

  听证会于2019年3月26日发布了包含听证事项、代表名额、产生方式、旁听人员名额及报名时间等事项的1号公告;2019年4月3日发布了包含会议举行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及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的2号公告,并于会议前将听证稿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由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50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专业人员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1人组成。听证会议召开时应到听证代表56人,实到52人。

  三、各方听证代表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一)利害关系人代表的主要意见

  1.对于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形,应如何处理。

  2.对于“市场销售价”,应更加明确定义。

  3.对于异地安置和原址回迁时间节点的先后,新房的规划方案和户型,能否知晓。

  4.对于旧房房屋面积的测量,希望有更详细的解释。

  5.对于选房顺序,是否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分片区摇号。

  6.对于临街商铺的补偿安置,应有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

  (二)社会公众代表的主要意见

  1.对于方案中提及的面积,是否能明确是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2.对于方案中特困人员补助情形中的残疾人,是否分等级。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要意见

  支持方案,希望对方案进一步细化,广大住户要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也要更加关爱照顾这些住户。

  (四)法律工作者代表意见

  方案制定详细,各代表提出建议也符合实际,对方案提两点建议,一是临街商铺应有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二是本次棚改范围如涉及国有资产,应在方案中体现出来。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将吉山北路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就是要完善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我们会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对该方案进一步研究完善,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阳光的环境下实施,请各位相信市委、市政府,感谢各位对市委、市政府决策的理解与支持。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及结论

  (一)同意《红河州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对于“市场销售价”、“面积”会明确定义,临街商铺的补偿安置也会增加回迁安置的相应内容。

  (三)对于选房顺序,残疾人分等级的建议不予采纳。

  (四)其他建议在方案里已有详细的说明。

  方案将进一步完善后报弥勒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出台正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