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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5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3
  • 有效性
    有效

4 弥勒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公告 2021-09-14

弥勒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改善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推动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弥勒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5日发布《弥勒市人民政府西山路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公告》及《弥勒市西山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对弥勒市西山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被征收人陆发贵未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21年8月3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被征收人陆发贵出具《弥勒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弥政决字〔2021〕1号)。

  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依法对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予以公告。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附件:《弥勒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弥政决字〔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