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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023-76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有效性
    有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弥勒市盛丰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五山乡二台坡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保护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3-6125799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2、专家组意见.doc
附件【附件1、评审公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