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035-98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2-0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弥勒县西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2-04及相邻地块、《弥勒市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17地块规划经济指标调整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示
修改原因:为提升土地价值,充分考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带动片区周边发展,特申请对城西片区城A2-04及相邻地块、城北片区C-1-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
1. 现行《云南省弥勒县西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2-04地块用地性质为货运站用地(U22),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1,建筑密度≤1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0米。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2. 现行《弥勒市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17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1.2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4%,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0.1米。
公示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3.地块所在位置。
公示时间: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8日。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联系人:王晨瑞,联系电话:0873-6182198。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8日
附件:1.A2-04控规调整图则
2.C-1-17控规调整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