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116-48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促进弥勒经济发展功能进一步提升
自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弥勒市累计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类型登记发证13963宗(本),登记宗地面积208.5万平方米,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1562宗,抵押贷款金额135.4亿元,查封登记14宗,注销登记12宗;应用登记系统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查询办理公租房和住房补贴申请人审批环节不动产状况核查1585户(人)、办理抗震安居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人不动产状况核查2407户、开展领导干部不动产状况核查831人次。通过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解决了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交易)、抵押贷款、登记信息查询等实际问题,使不动产进一步发挥资产作用,有效促进了弥勒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