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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124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0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江边集贸市场项目(一期)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核实意见书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江边集贸市场项目(一期)

项目位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江边乡江边村委会

建设单位:弥勒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核字第弥勒市202500021号

发证日期:2025年12月5日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5日

意见反馈:1.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项目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公告时间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873-6182198

邮箱:mlsghzx6182198@163.com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